港區國安法通過後,上門拉人的第一案,在差不多一個月後出現。有了第一案,自然就有第二案,而第一案通常就是為第二、第三案鋪墊。從警方公開的資訊,有了這個「案例」(雖然未知能否成立),往後的邏輯推論,可以是萬能key。
這次四名前「學生動源」成員被控違反國安法第20條、21條,全文如下:
港區國安法通過後,上門拉人的第一案,在差不多一個月後出現。有了第一案,自然就有第二案,而第一案通常就是為第二、第三案鋪墊。從警方公開的資訊,有了這個「案例」(雖然未知能否成立),往後的邏輯推論,可以是萬能key。
這次四名前「學生動源」成員被控違反國安法第20條、21條,全文如下:
發表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