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回談及結婚七週年大限。想多寫兩句。
一直以來,從沒有分享過自己的「opportunity cost」,特別是過去一年失去的合約、工作、機會,就算不是天文數字,也是非常可觀。原因是我依然比太多人幸運,沒有complain的理由。
但假如影響家庭,就是另一回事。這是這種政權最下三濫的事。
上回談及結婚七週年大限。想多寫兩句。
一直以來,從沒有分享過自己的「opportunity cost」,特別是過去一年失去的合約、工作、機會,就算不是天文數字,也是非常可觀。原因是我依然比太多人幸運,沒有complain的理由。
但假如影響家庭,就是另一回事。這是這種政權最下三濫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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