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國際禁歌】中共統戰最高境界:十大賣港金曲之首《我至叻》 任何地方、任何機構、任何品牌,都有代言人。在「新香港」,陳百祥先生成為犯法也不會被捕的「新貴」,「榮獲」銅紫荊勳章,堪稱perfect match。 然而,陳先生對「新香港」的「貢獻」,其實遠不止近年成為藍絲藝人領袖這類功勞。 全文: https://www.patreon.com/posts/45682179 Share this:電子郵件FacebookTwitterWhatsAppSkype請按讚:喜歡 正在載入... 發表迴響 取消回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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